制度说明

内容

学前教育包括儿童在上学之前的教育,作为就读初级学校的预备计划使用。

人员

学前教育为 6 个月大至就读初级学校之前的儿童提供。每个报名参加义务预备学前教育计划的学生,直至达到学龄(若其至少为 5 岁半,最多 6 岁半)。对于年龄更小的儿童,不强制进行学前教育。

方法

学前教育计划的一般基础分为 3 个相互关联的部分:
照顾和抚育 6 个月大至 3 岁儿童的基础计划,
3 岁至强制预备学前教育计划的儿童教育基础计划。

学前教育计划规定了学前班。学前教育机构应通过儿童报名参加学前教育计划的登记簿和年鉴记录教育工作。

时间

6 个月大至上初级学校之间的儿童。强制学前预备学前教育计划——上初级学校之前一年。

温馨提示

在塞尔维亚,教育制度对男女并无区别。

若你为孩子报名参加塞尔维亚共和国、自治省或地方自治政府创办的学前班,则属于弱势群体的儿童将被优先录取。

地点

学前教育机构可以由塞尔维亚共和国 (RS)、自治省、地方自治政府(塞尔维亚共和国国立幼儿园列表)和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塞尔维亚共和国私立幼儿园列表)成立。(提供塞尔维亚语–拉丁字母和西里尔字母版本)

注意

儿童——外国公民和无公民身份的儿童,属于弱势群体的儿童,且无居留证明和其他个人证件,报名就读学前班或学校的被驱逐或流离失所的个人,在相同条件下且以相同方式(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公民相比)获得学前教育计划。若在留在学前班或学校,作为外国公民的儿童家长应支付儿童的所有费用。儿童的家长若无公民身份、被驱逐、流离失所,应根据管辖育孩家庭财务支持的法律,支付创办方制定的每名儿童的学费。